试用期间被公司要求不符合
新昌法律咨询
2025-05-17
若试用期被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,而员工认为公司未明确录用条件,可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条,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,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、工作条件、工作地点、职业危害、安全生产状况、劳动报酬,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。员工可主张公司未在招聘信息或合同中明确录用条件,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已明确告知。若公司无法提供,则解雇可能构成违法解除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公司在试用期内未进行绩效评估,却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,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:首先,要求公司提供明确的录用条件及未进行绩效评估的理由;其次,若公司无法提供,员工可主张解雇行为缺乏依据,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,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获得赔偿金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试用期内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自己不被随意解雇:了解并确认公司的录用条件,确保公司在招聘信息或合同中明确;积极参与绩效评估,确保评估过程公正、透明;若遭遇不公解雇,及时收集证据,如聊天记录、邮件等,证明公司解雇行为缺乏法律依据,并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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